廉政工作職掌
政風預防科
1. 社會參與與廉政宣導:
(1) 加強機關公務員宣導,落實法紀教育與公務倫理。
(2) 辦理廉政核心價值宣導,提升社會大眾對「貪污零容忍」之認同,結合宣導活動實施廉政宣導,擴大反貪網絡。
(3) 推行校園深耕及紮根宣導、辦理校園誠信活動、提升校園誠信意識。
(4) 推行廉政志工與廉政平臺業務。
(5) 表揚獎勵員工廉能事蹟。
2. 預警作為及再防貪工作:
(1) 對潛存違失風險事件及人員機先採取防範作為。
(2) 對疑涉貪瀆不法或行政違失案件研提再防貪措施或報告。
3. 預防貪瀆不法事項:
(1) 評估具廉政風險業務,研訂具體防弊措施。
(2) 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。
(3) 研析單位採購態樣、執行採購監辦事項及研提採購綜合分析。
(4) 對於高廉政風險業務辦理專案稽核、民意調查及研提行政透明措施。
預防科電話:03-5216121 分機:493 e-mail:hc3200@ems.hccg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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